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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手续问题

2023-06-15 09:22:35 东莞市中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阅读

问:请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广东省内转移处置有那些手续要求;目前已在广东省固体废物平台进行了台账登记,但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广东省固体废物平台没有电子联单转移手续,请问具体应该怎么操作,是做纸质联单,还是其他登记,还请详细说明转移操作流程和手续问题,谢谢。

答:您好,现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暂未设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以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并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请依法落实有关规定和要求。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