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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企业偷排被罚25万,两次状告生态环境局,结果……

2020-07-29 08:18:02 东莞市中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阅读

长安一家食品生产企业,因为偷排废水被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抓现行,并进行了行政处罚,罚了25万元, 生态环境部门说执法有理有据,而被罚的企业喊冤,双方因此两度对簿公堂,究竟谁说得有理?最终的结果又是如何?

执法人员杀“回马枪”企业偷排被抓现行

2018年11月20日8点钟左右,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对东莞市补给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环保设施运行一切正常,没想到在2个小时之后,执法人员杀个“回马枪”再次检查时,竟然发现该公司的染防治设施停止了运转,消防软管则在抽水。看到执法人员突然返回,污水处理工马上去开启污染防治设施。厂方表示,因为中间池的曝气管爆了,所以要停了污染防治设施,把水抽干后进行维修。

据现场执法人员介绍,补给舰公司明明有完整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但是却多次被人投诉,称其排出的废水很臭,所以执法人员才杀了个“回马枪”,结果就遇到对方“紧急抢修”。

企业被罚25万不服 法院认定处罚合理

2019年2月,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补给舰公司处以30万元的行政处罚。补给舰公司随后提起听证申请,一个月之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了行政处罚听证会,对补给舰公司处罚金额降为25万元。

补给舰公司不服,同年5月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认为,补给舰公司废水处理设施中间池的废水没有经过碳滤罐及砂滤罐而直接排放,属于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以逃避环保部门监管的行为,一审驳回了补给舰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补给舰公司不服,遂上诉至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再告环保部门 ,企业是否有意逃避监管起争议

在二审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争议焦点,仍然围绕补给舰公司是否存在有意逃避环保部门的监管行为而展开。

补给舰公司辩称,其污水处理系统一共有三个处理池,生产废水先进入3号池,再经过2号池的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最后经由1号池排出。执法人员查处当晚,2号污水处理池的设施突发故障,如果要维修,必须将污水处理池里的水抽干,这才不得不将污水直排到下水道。

市生态环境局代理人指出,如果企业环保设施出现紧急故障,应该在第一时间停产,并向生态环境局备案,同时根据企业设置的环保设施故障应急预案,使用应急处理设施来应对突发情况。换言之,即便是企业出现突发情况而出现非常之举,同样也要承担环保责任。

直排污水水质达标,就不该处罚?

补给舰其代理律师强调,公司直排污水属于事出紧急下的无奈之举。更何况,补给舰公司在紧急抢修前,已利用快速检测包对水池的水做了检测,检测结果为达标,也就是说直排污水没有对环境造成污染,所以应该减轻处罚或者免于处罚。

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反驳称,直排行为本身就属于破坏环境监管制度的行为。虽然补给舰公司排放的废水未超过检测范围,但其中所含的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等污染因子同样属于水污染物。该公司逃避监管,是环境违法事件中比较严重的 ,是行为罚。

案件历经一审二审 最终结果如何?

经过公开开庭审理,二审法院认为,执法人员到达后不久,补给舰公司的废水处理设施设备才运转起来,可见补给舰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对补给舰公司进行处罚合法。尽管补给舰公司排放的污水达标,但均达到了相应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已经造成对环境保护监管秩序的破坏,本案属行为罚,所以补给舰公司主张的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的理由不能成立。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标签:   偷排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