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服务热线:

400-8838-798

行业动态

省厅:今年9月1日起,所有化工企业执行非甲烷总烃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020-02-22 08:18:32 东莞市中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阅读

日前,广东省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本公告自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0年3月1日起,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统一执行;2020年9月1日起,所有化工企业执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非甲烷总烃特排限值,所有有色金属冶炼企业执行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特排限值。

1582330901202253.jpg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标签:   污染物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