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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木头两家企业因工业固废随意转移加工,将面临数十万元罚款

2022-04-28 08:22:29 东莞市中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阅读

4月26日,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开展专项执法巡查,依法查处一家将废旧塑胶边角料(工业固体废物)充当原料的环境违法企业,并顺藤摸瓜查处一家非法转移工业固废的上游企业。

根据专管员日常巡查时发现的线索,当天上午,执法人员直奔某包装材料公司展开现场排查。进入公司大门,执法人员就发现走廊堆满了工业固体废物。生产车间里,一包包废旧塑料边角料正由工人投入抽粒机中加工。

经排查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废旧塑胶加工生产,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保审批及自主验收手续,主要生产原料为珍珠棉边角料,主要生产工序为抽粒工序,生产现场设有1台抽粒机,未配套相应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时,抽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最终通过车间大门排至外环境。执法人员当即现场取证,并制作双笔录。

  该公司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或将处20万以上100万以下罚款。

  随后,执法人员对包装材料公司负责人作深入询问时,发现该公司的废旧塑料是从其他包装材料、塑胶制品公司直接收购的,而其中一家上游某塑胶制品公司也在樟木头镇。

  执法人员立即赶往该塑胶制品公司展开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主要从事保温袋及复合材料等加工生产,现场设有裁切、冲压成型、封口等生产工序,其中,裁切、冲压成型产生的废旧塑料边角料直接堆放在一楼车间外走廊。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未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

  经询问,塑胶制品公司负责人承认其公司产生的塑料边角料直接交由上述的包装材料公司进行处理。执法人员现场制作双笔录,并责令其将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交由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并具有相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的公司利用或者处置。

  该塑胶制品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九款,或将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