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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横沥一企业私自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作生产原料,罚!

2022-07-20 08:11:38 东莞市中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阅读

横沥生态环境分局近日在裕宁路某厂房五楼,查处一家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并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作为生产原料的玩具加工企业。

执法人员日前在裕宁路附近分租厂房排查时,发现该处车间有较大异味,可能存在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的违法情况。企业老板察觉到执法人员进入大楼后,把铁闸拉下,员工纷纷从后门溜走,执法人员无法当场查处其环境违法行为。

此后,横沥分局持续关注该企业的生产动态,在获知企业恢复生产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经查,该企业主要从事玩具的加工生产,设有喷漆、移印等工序及相关生产设备,已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检查时,现场仍有较大异味,部分废气收集措施不完善,作业场所门窗敞开。根据该公司提供的排污许可登记信息,其生产主要原辅材料为水性油漆和水性油墨,但在其喷漆作业现场,执法人员发现了开油水、天那水等多种用于稀释溶剂型涂料的有机溶剂,随即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正在作业的喷漆工位所使用的油漆进行采样送检。

经查,该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年使用量不超过10吨,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该企业未经审批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且投入生产,涉嫌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制作双笔录,拟立案处罚。该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据相关条例,该企业将面临20-100万元罚款。

【延伸知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木制制品制造、体育用品制造、玩具制造、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金属制品等多个行业,在使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时,不属于环评豁免类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表。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