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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江苏曝光一批奇葩VOCs违法案例

2022-11-17 08:16:34 东莞市中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阅读

水喷淋风机结满蜘蛛网、活性炭吸附装置里没有活性炭、喷淋设施不接水、循环池活性炭用到发白、喷淋塔漏水、通过旁路稀释废气、燃料过量导致除尘困难……

近期,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公布了20个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典型案例,其中多起与废气处理有关,且从工艺来看,VOCs处理是“重灾区”。

其中三个案例:

南京某公司

在生产期间车间内2个工段有机废气分别经碱喷淋+水喷淋处理后,由同一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现场2个水喷淋罐内均无水,水喷淋设施未运行;另,管道与鼓风机连接处还有大面积破损。

扬州某公司

使用生物质锅炉时投入过量生物质燃料,以致除尘设施无法有效处理,伴随着大量黑烟排出;活性炭装置中仅有一级填充有少量发白的活性炭,其余炭箱未填充;挤出工段废气未按要求收集处理。

盐城某公司

氧化线空气搅拌工段生产时,配套的碱喷淋装置电机未运行,喷淋塔无喷淋液,废气直排,有酸性废气产生;阳极氧化线在生产,配套建设的3套废气处理设施均不在运行,工作人员称设施已损坏无法开启。

出现上述违法案例,基本都是出于设施安装未用、损坏未修以及消耗剂未及时更换这几点原因,但归根结底还是企业不够重视,甚至在有意逃避应该承担的环境保护责任。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0年中国生态环境统计年报》显示:

2020年,全国废气中SO2排放量为318.2万吨,工业源贡献了253.2万吨,占比近80%;

NOx排放量为1019.7万吨,其中工业源417.5万吨,占比超40%;

颗粒物排放量为611.4万吨,工业源贡献了400.9万吨,占比超65%;

VOCs排放量610.2万吨,工业源217.1万吨,占比超35%。

通过统计数据对比发现,除NOx主要来源于移动源外,其余的主要废气污染物都属工业源排放量最大。

伴随着制造业粗放扩张到极限,我国生态环境正面临着空前的压力,工业废气减排更是迫在眉睫。

因此,企业作为生产活动的经营和获益方,更应强化自身环境治理责任感,依法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可喜的是,我国在企业环保责任落实上已取得成效。

据专家介绍,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环境保护市场政策体系,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市场机制,通过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绿色金融等手段,推动“政府-企业-公众(社会)”新型环保格局形成。

当然,事还在人为,督察、通报、“上墙”等手段的运用,以及生态执法机制的完善等,成为高悬在企业头顶的“利剑”。

来源:环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