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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东莞新的土壤环境监管政策已正式实施

2023-04-27 08:21:23 东莞市中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阅读

《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方案》(简称《联动监管方案》)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生态环境局4月25日组织召开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工作培训,详细解读最新政策要求,提高管理部门业务水平。

据了解,《联动监管方案》作为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重要的规范性文件,由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正式实施后,原《东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已同步废止。

《联动监管方案》明确了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范围、工作流程、管理要求、监管部门职责等内容,强化了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合力,为我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及人居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联动监管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01、哪些地要做?

 符合以下情形的纳入联动监管范围:

(一)

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或接到信访举报等,有证据表明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

(二)

拟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简称“一住两公”)。

(三)

拟收回、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或用途变更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

(四)

从事过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印染、造纸、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及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火力发电、燃气生产和供应、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市政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理处置等活动的用地(简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拟收回、已收回、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的地块。

02、做什么?

纳入联动监管的地块,有关责任主体在办理用地手续前应按规定完成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未按要求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或经调查评估确定为污染地块但未明确风险管控和修复责任主体的,相关部门将不予办理出让、划拨等用地手续。

03、谁来做?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责任主体为土地使用权人、土地储备机构或土壤污染责任人。

04、怎样做?

具体工作流程详见《联动监管方案》。

05、没按要求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条有关规定,未按规定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06、没纳入联动监管范围?

针对联动监管范围以外的地块,鼓励责任主体参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第一阶段调查有关要求自愿对地块开展调查,以厘清土壤污染各方责任。未开展调查的,也可通过协议方式明确承担土壤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后办理用地手续。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