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企业实际危废量超过环评50%-120%,项目可以纳入验收吗?
问:某验收项目,通过危险废物统计发现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量超过环评量的50%-120%,是否可以根据苏环办[2015]256号文,判定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物排放量增加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因此建议对该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的工艺进
答:苏环办[2015]256号文件明确,由于污染防治措施的工艺调整导致污染行详细核实,如果涉及工艺调整导致废活性炭量增加的,应当属于重大变动。反之,如果不涉及工艺调整,主要因为环评文件估算量有误差的,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变动分析》进行必要的说明,可以纳入验收管理。
来源:生态环境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