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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什么情况下的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4-02-23 08:25:53 东莞市中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阅读

答:根据《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方案》(东环〔2022〕164号)(简称《联动监管方案》),联动监管范围内的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纳入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范围的地块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或接到信访举报等,有证据表明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二、拟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三、拟收回、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或用途变更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四、从事过重点行业企业(具体行业见《联动监管方案》)用地,拟收回、已收回、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的地块。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