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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O催化燃烧设备环保操作规程

2020-03-28 09:18:12 东莞市中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阅读

一、目的

规范操作,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未经治理废气直接排放。
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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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理

含有机污染物废气进入吸附装置,挥发性有机物大部份被吸附装置吸附,而成为较干净的空气,这部份干净的气体排放至大气中。被吸附装置吸附的大部分有机污染物则进入脱附再生区,在此区完成脱附再生,该过程主要是利用高温空气将脱附再生。经过再生后,吸附装置吸附的废气经脱附而成为高浓度的有机废气。这部分高浓度的有机废气进入催化燃烧床,有机废气加热到催化起燃问题以上,废气经过安装有催化剂的床层时,废气中的VOCs转化为无害的CO2和水,以达到去除有机物的目的。
四、总体要求

1、废气处理设备应与产生废气的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

2、废气处理设施保持在正常温度运行,以确保其发挥正常效用!

3、车间内禁止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废气的行为!

4、日常的运行维护和管理须指定专人负责,定期进行保养!
五、日常点检制度和台账制度

1、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日常点检每日不得少于一次。

2、检查风机运转是否正常。 

3、检查管路、废气处理设施是否有漏气现场。

4、转轮吸附装置再生解吸温度是否正常。(应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规定之要求,活性炭和活性炭纤维吸附剂,热气流温度不高于120℃;分子筛吸附剂,热气流温度不高于200℃)

5、催化燃烧室温度是否正常。(参照具体公司废气设计方案,一般温度区间在250℃~400℃)。

6、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做好维护、保养纪录,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相关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三年,现场保留不少于一个月的台账记录。
六、维修和应急停产停排措施

1、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出现不足时,由维修负责人通知生产车间立即采用停产或限产的方法降低废气排放,保障排放的废气都经过处理并达标。

2、当污染治理设施损坏时,维修负责人应即时通知车间停产,停止废气排放。

3、当出现应紧急事故或设备损害等原因造成废气设备停止运行时,应立即报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4、设备科每年定期组织一次污染治理设施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七、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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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保



标签:   RCO催化燃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