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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环评

    东莞环保验收

    1. 详细信息

    一、关于东莞环保验收概述:

    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或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所有通过环评审批的企业单位,需经环保验收后方可投产。

    二、东莞工厂环保验收需准备的资料:

    1、环保验收申请书。

    2、环保治理(废气、废水、噪声)设施设计方案及图纸。

    3、环保设施工程质量业主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5、环保验收全厂监测(调查)报告(原件,一份)。

    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7、填报《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8、公众参与材料(原件,一份)。 

    9、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复印件,一份):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附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10、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环保措施相关照片(原件,一份):如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已包括相关照片的,可不提供。

    11、防护距离测绘图(原件,一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大气、噪声等防护距离等,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测绘图,测绘图应明确标注项目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的民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12、危险、严控废物及零星废水处理处置有关材料(复印件,一份):如产生危险废物、严控废物、零星废水须转移处理的,提交相应转移处理处置合同。

    13、其他材料:证明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及其备案意见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东莞办理环保验收项目进度时间表:

    准备申请环保验收资料
    10个工作日
    环保验收审核
    30个工作日
    总计(按环保局实际出具工作日计)
    4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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